重點摘要
- 所有方案均為含稅價,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。
- 服務期間為一年;期滿前 30 日雙方未通知終止者,視為續約一年。
- 欲終止服務,請提前 30 日以 LINE、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我們。
- 年繳方案中途終止時,已使用期間不適用年繳優惠,改按該方案標準月費計收後退還餘額。
一、服務方案與費用
逐途科技工作室(以下簡稱「本工作室」)就逐途 POS 系統提供多種訂閱方案,方案內容與費率說明如下:
本工作室提供之方案名稱、功能範圍與費率,以本工作室「價格方案」頁公告者為準。
客戶實際適用之方案與費率,以雙方簽約時確認者為準;簽約後之費率調整,依第三節第 3 款辦理。
所有費用均為新台幣含稅價(已含營業稅),本工作室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客戶。部分方案標示之「年約價」須簽訂一年期合約始得適用,中途終止時已使用期間不適用年約優惠(詳見第五節)。
上述費用為純軟體服務費,不含硬體設備。平板、熱感印表機等硬體如向本工作室採購,屬一次性買賣,與本服務各自獨立(詳見第七節)。
二、收費方式與週期
- 月繳方案:應於每月約定繳費日前繳納當月服務費用。
- 年繳方案:應於服務期間起始日起 7 日內,一次繳納全年服務費用。
- 完成繳款後,請將繳款明細(截圖或收據)以 LINE 或電子郵件傳送予本工作室確認;本工作室確認收款後,視為當期費用繳納完成。
三、合約期間與自動續約
- 服務期間自雙方約定之起始日起算,為期一年。
- 自動續約:合約期滿前 30 日,若雙方未以書面或電子通訊方式通知終止,視為同意續約一年。
- 費率調整:本工作室得調整續約期間之費率,並應於合約到期 60 日前通知客戶。客戶不同意新費率者,得於合約到期前 30 日通知不予續約。客戶未於期限內表示反對,且於續約期間繼續使用系統者,視為同意依新費率續約。
- 本工作室未依前項期限通知新費率者,該次續約期間沿用原費率計費。
四、如何終止服務(取消訂閱)
客戶得提前 30 日以書面或電子通訊方式通知本工作室終止服務,無須說明理由。終止後依第五節辦理退費。
通知管道:LINE 官方帳號 @622dmpyy | 電子郵件 zutu@zutupos.com
終止通知未載明終止日,或所載終止日距通知到達不足 30 日者,以通知到達之次日起第 30 日為終止生效日。各項退費及費用計算所需之「已使用」與「未使用」期間,均以終止生效日為基準日。
五、退費規則
合約終止之退費,依終止事由分別辦理。退費金額經計算為零或負數者不予退還;未滿一個月之期間以一個月計算;退費應於終止生效日起 30 日內匯入客戶指定帳戶。
(一) 客戶主動終止
- 月繳方案:已繳納之當月費用不予退還,次月起停止計費。
- 年繳方案:就已使用期間(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)按該方案標準月費計收,且至少計收 3 個月。
年繳方案中途終止,已使用期間不適用年繳優惠。
年繳價是以「使用滿一年」為前提的優惠。中途終止時,已使用期間改按該方案之標準月費計收,計算式如下:
退費金額 = 實繳年費 -(計收月數 × 該方案標準月費)
| 已使用期間 | 計收月數 | 計收金額 | 退費金額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未滿 3 個月 | 3(最低計收) | 3 × 標準月費 | 實繳年費 - 3 × 標準月費 |
| 3 個月 | 3 | 3 × 標準月費 | 實繳年費 - 3 × 標準月費 |
| 6 個月 | 6 | 6 × 標準月費 | 實繳年費 - 6 × 標準月費 |
| 9 個月 | 9 | 9 × 標準月費 | 實繳年費 - 9 × 標準月費 |
| 11 個月以上 | — | — | 不予退費 |
(二) 因本工作室違約而終止
本工作室違反合約約定,經客戶限期 15 日改善而屆期未改善,客戶得終止合約。此時本工作室應以客戶實際支付之費用總額為基礎(年繳方案即以實繳之優惠後年費計算),按未使用日數占服務期間總日數之比例退還。
(三) 因客戶違約而終止
客戶違反合約約定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,或有下列重大違約情事者,已繳納之費用不予退還,作為違約性損害賠償之一部分:
- 逾期繳費超過 14 日
- 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約定(如未經授權轉讓帳號、反編譯、破解系統等)
(四) 停業或解散
本工作室如發生停業、歇業、解散或破產等情事致合約終止者,應於服務終止前以通用格式(如 xlsx)交付客戶之營業資料,或提供客戶自行匯出資料之方式;客戶已預付而尚未使用之服務費用,本工作室應以客戶實際支付之費用總額為基礎,按未使用日數比例退還。
(五) 費用抵充
合約終止前客戶已發生而尚未繳納之服務費用、系統復通處理費及其他應付款項,不因合約終止而免除,本工作室得自應退費用中先予抵充,僅就抵充後之餘額退還。
六、方案變更
| 變更類型 | 生效時點 | 費用處理 |
|---|---|---|
| 升級 (改為較高費率方案) |
本工作室確認受理之次日 | 當月補繳差額 =(新方案標準月費 - 原方案標準月費)×(當月剩餘日數 ÷ 當月總日數),次月起按新方案標準月費計收。年繳優惠折扣及其他折讓均不適用於升級差額之計算。 |
| 降級 (改為較低費率方案) |
次一繳費週期 (月繳為次月、年繳為次一年度) |
當期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差額 |
| 月繳 ⇄ 年繳 | 僅得於合約期間屆滿續約時辦理 | 不得於合約期間中途變更 |
前述標準月費,一律以雙方簽約時確認之各該方案標準月費(未套用年約優惠或其他折讓之月費金額)計算。方案變更不影響原定之合約期間與到期日,亦不重新起算合約期間。
七、逾期繳費之處理
| 逾期天數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
| 逾期超過 3 日 | 本工作室得暫停系統服務 |
| 逾期超過 14 日 | 本工作室得依重大違約條款終止合約,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|
- 系統暫停期間,合約期間照常計算,不因暫停而延長或中止。
- 系統暫停後恢復服務,客戶應一次補繳全部積欠費用及系統復通處理費 NT$500,並提供匯款證明;本工作室確認全額入帳後,應於 2 個工作日內恢復服務。
八、硬體設備
- 向本工作室採購之硬體設備(如熱感出單機、平板)屬一次性買賣,與 POS 系統服務各自獨立、各自履行。
- 客戶完成付款並受領設備後,設備所有權即移轉歸客戶所有;交付後之毀損、滅失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。
- 本工作室為設備銷售方而非製造商,設備之瑕疵擔保以原廠保固條款及期間為準,故障或維修請逕向原廠品牌客服或其授權維修據點申請處理。
- 服務合約終止時(不論事由為何),不影響客戶對已購設備之所有權,亦不產生設備退還或款項退還之義務。
九、聯絡我們
就本說明之任何疑問,或欲辦理方案變更、終止服務、退費申請,請透過下列管道與我們聯繫:
- LINE 官方帳號:@622dmpyy
- 客服信箱:zutu@zutupos.com
- 服務時間:每日 10:00–22:00
本說明係依《逐途 POS 系統服務合約》相關條款所整理之公開摘要。個別客戶之權利義務,仍以雙方實際簽署之服務合約為準;本說明與已簽署合約有歧異者,以該合約約定為準。